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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要部件的性能要求

发布时间2019-06-11        浏览次数:124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指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出报警信号、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其基本原理是,当电气设备中的电流、温度等参数发生异常或突变时,终端探测头(如剩余电流互感器、温度传感器等)利用电磁场感应原理、温度效应的变化对该信息进行采集,并输送到监控探测器里,经放大、A/D转换、CPU对变化的幅值进行分析、判断,并与报警设定值进行比较,一旦超出设定值则发出报警信号,同时也输送到监控设备中,再经监控设备进一步识别、判定,当确认可能会发生火灾时,监控主机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点亮报警指示灯,发出报警音响,同时在液晶显示屏上显示火灾报警等信息。值班人员则根据以上显示的信息,迅速到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处理,并将报警信息发送到集中控制台。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主要部件的性能要求:
1、一般要求
 监控设备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2、开关和按键(钮)
开关和按键(钮)应操作灵活、可靠,功能标注应清晰。
3、显示屏(器)
在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0.8m处、22.5°视角范围内清晰可读。
4、接线端子
(1)接线端子应设在监控设备内部。
(2)接线端子的功能应标注清晰。
(3)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5、指示灯
(1)表示各种状态的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监控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2)所有指示灯应用中文清楚地标注出功能。
(3)指示灯点亮时,在其正前方3m处,光照度不超过500lx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6、音响器件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距监控设备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不应小于70dB。